图 书 借 阅 规 则
一、图书馆全天开放。
二、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借给他人造成图书遗失和损坏责任自负。
三、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书包、文件夹、个人书刊入书库, 读者应保持安静,严禁喧哗、交谈讨论,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穿跨蓝背心及拖鞋入内。
四、每位教师借阅图书最多20册,借阅时间180天。学生每人限借图书5册,借阅时间15天,可办理续借,日期同上,逾期不还者停止借阅。
五、读者入库可自行选书,但必须保持架位整齐,不借时应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六、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涂写,圈点,眉批、划线、折页,剪裁、违者按规定罚款。
七、不办理借书手续,采取不正当方式将书带出书库者,一经发现,批评教育无效后报学校批评处分。
八、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发出催还图书通知,提前收回。读者应在收到催还通知三日内归还所借图书。
九、读者借阅图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十、学生转学、退学,教师调离本校时,应全部还清所借图书,并在图书馆注销读者信息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十一、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交大二附中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