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书剔旧注销管理制度
图书馆藏书剔旧工作是图书馆藏书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图书馆藏书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提高图书馆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藏书结构、加强馆藏建设的重要手段。 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剔除依据如下:
一、图书馆内的藏书剔除旧藏的原因
(一)时代快速发展,馆藏的书陈旧,一面是图书纸质材料的老化,流通过程中的物质损耗,如破损、缺页,严重的无法修复,不能再正常流通。另一方面是指图书的内容陈旧。主要是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部分图书内容失去利用价值。
(二)图书业的飞速发展,造成行业的增多,图书出版量激增,内容也重复。一些尖端学科的文献总量每年在大幅度的增加,然而馆藏文献的水平和内容质量都各有不同,其中很多的内容多为重复,应将没有利用价值的文献剔除。
二、图书馆内的藏书剔除旧藏的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图书馆规程(2016年)》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四)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图书馆存档和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上交闵行教育局资产管理处报废处理。
(六)剔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交大二附中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