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阅览室人员管理制度》

《阅览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要求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严禁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将报学校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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