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图书馆(室)工作计划,协助馆长完成图书馆(室)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记录入等工作。依据《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藏书分类、编目规定,及时做好图书上架、借阅工作。

三、做好清点、记录和各类流通数据的统计工作。账目清楚正确、规范齐全。年终需做好中小学图书馆(室)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四、做好破旧图书和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订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对剔旧下架的破旧图书和丢失图书,须每学年一次性列出书名、册数和价款清单,向主管领导申请注销,做好注销登记。

五、了解读者需求,做好购置计划。每学年向学科教师发放图书索购单,征求新学期图书需求。依据《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藏书分类比例、馆藏数量、剔旧更新等规定,制定书刊采购和设备添置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六、做好学生阅读指导工作,促进学生阅读活动开展。指导和帮助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做好图书利用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协助馆长做好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图书漂流书目及数量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校园内图书漂流活动。定期协助馆长做好学校图书阅读活动及效能评价工作。

七、加强图书馆工作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学习、研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应用好电子化图书管理系统,实现图书信息化管理。        

八、严格遵守图书馆(室)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不办手续将书刊带出图书馆(室)。

九、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开馆时间,管理人员应注意言行举止,认真解答读者咨询,维持好馆内秩序。

十、做好图书馆(室)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和清洁卫生等工作,保证图书馆(室)安全和整洁。

十一、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须办理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