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借阅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主动负责赔偿。
2、图书遗失、损坏或超期不还,按图书原价赔偿。
3、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图书期刊等,应购买原书刊赔偿。
4、如丢失整套书中几册(如上中下,1、2、3、4……册),应赔偿整套书价钱。
5、遗失、损坏图书赔偿款由读者本人直接缴至财务室。
6、图书管理员做好赔偿登记,落实(含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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