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图书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 (2)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3)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4)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3、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一分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
1、读者借阅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主动负责赔偿。 2、图书遗失、损坏或超期不还,按图书原价赔偿。 3、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图书期刊等,应购买原书刊赔偿。 4、如丢失整套书中几册(如上中下,1、2、3、4……册),应赔偿整套书价钱。 5、遗失、损坏图书赔偿款由读者本人直接缴至财务室。 6、图书管理员
1、每位教职工凭本人借书证借阅,不能借用他人借书证。 2、每次限借图书5本,辞典、词典、手册等工具书不外借,只能馆内查阅。 3、图书外借期限30天,续借者必须携书来续借。 4、读者要爱护书刊,若有损坏、遗失或逾期不还者,按图书原价赔偿。 5、借阅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6、教职工如退休或调离,要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学生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每人每次限借2本,借阅周期为两周。 3、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 4、借书证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所借图书不得转借他人。 5、图书借阅时间超期不还者,停止借书权,必须还清后才可借阅。 6、损坏、遗失图书按制度赔偿,赔偿
1、根据国家教委要求和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的需要,逐步构造符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并具有特色的文献保障体系。 2、广泛联系师生,虚心听取意见,结合学校教学需要,根据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经费,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采购计划。 3、重点采购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图书,确保馆藏质量和形式以教育科学为重点的馆藏特色,注重品种,控制复本。 4、根据需要通过书店直接选购及零
1、图书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2、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学生、教师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加强图书管理业务技能。 3、根据教学需要,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合理使用图书经费,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图书采购工作。 4、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新购的图书及时进行分类、编目、上架流通。 5、做好图书进出登记,图书出借和阅
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2、保持阅览室安静和环境卫生,严禁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严禁吃零食、乱仍纸屑、随地吐痰。 3、阅览室内放置的桌椅等未经同意,不得随便移动,阅读完毕后将座椅摆放整齐,做到轻放轻走。 4、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 5、阅览室内的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等物请放在指定场所,不许带入阅览室。
1、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2、认真做好图书保管与借阅工作,按计划和制度采购、验收图书。 3、新书到馆后,及时做好图书登录、分类、编目、上架。 4、严格做好图书借阅和归还工作。 5、保持图书室干净整洁,做好防蛀、防霉、防火、防盗工作。 6、严格赔偿制度,对造成图书损失者进行照章赔偿。